欢迎访问律商网

律商网

律商网 > 劳动纠纷 >

辞职补偿金的发放条件

www.cyykq.com 2025-08-03 劳动纠纷

辞职补偿金的发放条件

根据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根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含以下12种状况: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致使劳动者离职的;

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致使劳动者离职的;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薪资或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别委员会确认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可以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共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紧急困难需要裁减职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有关法律

《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紧急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规范的;

紧急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可以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共识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公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以上就是华律网记者收拾的内容,依据以上所提的常识,据此为知识,期望能让你可以有肯定的警惕,对此多一份心眼,不会吃亏后伤心后悔。华律网有在线律师,假如你有任何的疑惑,欢迎你的随时的咨询。

Tags:

劳动纠纷热点
劳动纠纷知识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 更多